变更显示比例
本主题说明如何在文档显示格式 / 原始文件显示格式 / 列表显示格式 / 滚动方式显示格式下变更显示比例。
显示比例的设置内容在关闭文档时不保存。
补充
在全屏显示格式下,可以通过弹出菜单或操作面板来变更显示比例。
使用工具栏更改的方法
使用 Viewer 的显示比例工具栏上的下列下拉组合框和按钮可以更改显示比例。
[指定显示比例] 下拉框
输入比例或从下拉菜单中选择比例。
文档显示格式和摘要显示格式下可输入的比例为 10~1600 的整数。
文档显示格式和摘要显示格式下可输入的比例为 10~1600 的整数。
[缩小] 和 [放大]
在文档显示格式或摘要显示格式下,每次单击缩小或放大一个级别。
补充
也可以使用<+>键、<->键放大和缩小。
[整页显示] 和 [以页宽为标准]
在文档显示格式和摘要显示格式下有效。更改窗口大小后,页面的显示比例会配合新的窗口大小进行更改。
使用菜单
也可以通过菜单设置显示比例。
步骤
1.
选择 [显示] 菜单中的 [显示比例]。
显示 [设置显示比例] 对话框。
2.
选择所需的显示比例,单击 [确定]。
在 [指定比例] 上设置任意数值时,文档显示格式或摘要显示格式下输入 10~1600% 范围内的整数值,在列表显示格式下输入 10~33% 范围内的整数值。更改文档的显示比例。文档将按指定的显示比例相应变化。
使用滚轮鼠标
使用滚轮鼠标时,可以转动滚轮更改显示比例。文档显示格式和摘要显示格式下可更改比例为以 10% 为进阶,在 10%~1600% 范围内变化;列表显示格式下以 1% 为进阶,在 10%~33% 范围内变化。
窗口中显示文档时,按住<Ctrl>键的同时前后滚动鼠标滚轮,可以变更显示倍率。
可以通过Viewer环境设置的[显示]变更滚轮的滚动方向和放大/缩小的组合。
窗口中显示文档时,按住<Ctrl>键的同时前后滚动鼠标滚轮,可以变更显示倍率。
可以通过Viewer环境设置的[显示]变更滚轮的滚动方向和放大/缩小的组合。
补充
以页面下方的点为中心变更显示比例。
- 文档显示格式下,以视图的上方中央为中心点。 但是,光标在视图内侧的状态下转动滚轮,则光标变为中心点。
- 全屏显示格式下,以视图中央为中心点。 但是,光标在视图内侧的状态下转动滚轮,则光标变为中心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