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设置显示比例] 对话框

选择 [显示] 菜单的 [显示比例] 后,会显示该对话框。使用该对话框,可指定在
文档显示、文档拆分显示、列表-文档显示或原始文件显示中文档的显示比例设置。

[显示比例]

可以选择或输入显示比例。
默认设置为 [100%]。
  • [17%]/[33%]/[67%]/[100%]/[133%]/[167%]/[200%]
    选择所需的显示比例。
  • [以页宽为标准]
    显示比例为在当前窗口宽度的左右设约 1 cm 的边距,页宽与剩下的宽度对齐。
  • [以页高为标准]
    显示比例为在当前窗口高度的上下设约 1 cm 的边距,页高与剩下的高度对齐。
  • [整页显示]
    显示比例变为页的长宽均纳入在当前窗口内。
  • [指定的比例]
    可以选择或输入显示比例。
    默认设置为 [100%]。可通过输入在 10~1,600% 的范围内的整数值,指定显示比例。
补充
文档在全屏显示中时,单击鼠标右键以显示菜单,从 [显示比例] 中选择 [比例指定]。显示 [设置显示比例] 对话框。可以指定 10~1,600% 范围内的比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