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添加/删除“要显示的项目”] 对话框

在[列的设置]对话框中单击[添加/删除]后显示的对话框。
对于列表显示时显示的项目,进行添加/删除设置。

[要添加的项目]

在输入框内输入要添加的项目,或从输入框右侧的下拉列表中选择该项目,单击[增加]后增加该项目。
补充
  • 项目名最多可以输入255个字符。
  • 最多可以增加10个项目。

[添加到“要显示的项目”的项目]

在[要添加的项目]中列表显示已增加的项目。
补充
按照[列的设置]对话框的[显示的项目]中设置的顺序显示项目。

[增加]

增加在[要添加的项目]中输入或从下拉菜单中选择的项目。

[删除]

删除从[添加到“要显示的项目”的项目]列表中选择的项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