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恢復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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捷徑
鍵盤:<Ctrl> + <Y> 鍵
使用此命令可重做前一個復原的操作。
可重做的操作顯示於 [恢復] 選單中。
備註
[重複] 顯示於 [編輯] 選單中,無法使用此命令。
[復原] 與 [恢復] 操作不受檢視格式的影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