變更顯示比例
這個主題敘述如何在使用文件顯示/原始資料檔案顯示/清單文件顯示形式/連續頁方式顯示形式時變更顯示比例。
顯示比例的設定內容在關閉文件時不會儲存。
備註
當您使用全螢幕顯示時,您可以透過彈出選單或控制台來變更顯示比例。
變更工具列設定的方法
[指定顯示比例] 自動下滑式複合框
輸入比例或從或下拉式選單中選擇比例。
文件顯示形式與摘要顯示形式方面,可輸入的比例為 10~1600 為止的整數。
清單顯示形式方面,可輸入的比例為 10~33 為止的整數。
[縮小] 與[放大]
文件顯示形式與摘要顯示形式方面,每當點選時皆會在下一個階段縮小或放大。
備註
也可以使用<+>鍵、<->鍵放大和縮小。
[整頁顯示] 與[以頁寬為標準]
文件顯示形式與摘要顯示形式為有效。變更視窗大小後,頁面顯示比例會配合新視窗大小變更。
選擇選單
您可以從選單設定顯示比例。
程式
1.
選擇 [檢視] 選單的 [顯示比例]。
2.
選擇適當的顯示比例,並按一下 [確定]。
在 [指定比例] 中設定任意數值時,文件顯示形式與摘要顯示形式請輸入 10~1600% 範圍的整數值,清單顯示形式請輸入 10~33% 範圍的整數值。文件顯示比例將變更。
使用滾輪滑鼠
使用滾輪滑鼠時,可轉動滾輪變更顯示比例。可變更的比例方面,文件顯示形式與摘要顯示形式是以 10% 為單位,在 10~1600% 的範圍內,清單顯示形式是以 1% 為單位,在 10~33% 的範圍內。
視窗中顯示文件時,按住<Ctrl>鍵的同時前後轉動滑鼠滾輪,可以變更顯示比例設定。
可以從Viewer環境設定的[檢視]變更滾輪的轉動方向和放大/縮小的組合。
備註
以頁面下方的點為中心變更顯示比例。
- 文件顯示形式下,以視圖的上方中央為中心點。
但是,游標在視圖內側的狀態下轉動滾輪,則游標變為中心點。
- 全熒幕顯示形式下,以視圖中央為中心點。
但是,游標在視圖內側的狀態下轉動滾輪,則游標變為中心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