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删除]/[删除显示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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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捷方式
键盘:<Delete>键
删除选择的对象。
可以撤消该操作。
可删除的对象取决于显示格式。
显示格式
选择的
对象
删除的对象
文档
文档拆分显示
列表-文档显示的文档显示
(选择注释时)
注释
注释
文档
文档拆分显示
列表-文档显示的文档显示
(未选择注释时)
-
当前的显示页
列表显示
列表-文档显示的列表显示
指定页码
指定页码
原始数据
原始数据
原始数据
注意
如果已选择了 [删除显示页],则会显示一条提示消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