窗口的显示格式
说明 Viewer 的显示格式和转换方法。
Viewer 有以下六种显示格式。
文档显示
列表显示
原始文件显示
列表-文档显示
显示全屏显示
拆分文档显示
文档显示
时 Viewer 的标准显示格式。用于查看页面内容或使用注释进行编辑等。
可选择重叠页面显示的"显示厚度"和直线排列页面显示的"滚动方式"。
注意
如果是显示厚度,在显示第2页以后时,第1页将会呈灰显并在页面的右上角显示"1"。
列表显示
从第一页起按顺序显示所有页面的缩略图。
此视图在重排或增加页面时使用。
对于活页夹而言,每个文档之间将显示分割线。
原始文件显示
以图标的形式显示原始数据。
此视图在进行原始数据的复制、读入或取出时使用。
列表-文档显示
在该显示中,窗口被分割为两个窗格(上下或左右)以用于列表显示和文档显示。在此视图中,可以边观察整页的结构边进行编辑。
分割后出现的每个区域都称为"视图"。上边或左边的视图为列表显示格式,下边或右边的视图为文档显示格式。在这些视图中,可分别进行与列表显示格式/文档显示格式相同的操作。
视图的分界线称为"分割条"。将分割条上下或左右拖动,可以变更视图的边界。
显示全屏显示
文档的页面扩大到整个屏幕显示。
屏幕上不显示页面的区域变为黑色的背景色。此视图可用于演示文稿。
在全屏显示中不显示菜单栏或工具栏,因此要使用控制面板或弹出菜单进行操作。
控制面板在选择弹出菜单的 [操作面板] 后显示。另外,单击将光标移动到屏幕左下角时显示的按钮也可以显示控制面板。
拆分文档显示
在该显示方式下,窗口将被分割成两个窗格(上下或左右),从而同时显示两页。在编辑其他页面时如需参照同一文档的某个部分,即可使用该显示方式。
分割后出现的每个区域都称为"视图"。两个视图都采用文档显示格式。在每个视图中都可以翻页或编辑页面。
视图的分界线称为"分割条"。将分割条上下或左右拖动,可以变更视图的边界。